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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抓细持续推进 “齐鲁粮油”品牌建设严把产品遴选关

2022-11-02 15:52    来源:中国发展网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高杨报道  近年来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中国好粮油”“齐鲁粮油”产品遴选上做了大量工作,记者从11月1日该局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山东大力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持续打造“齐鲁粮油”区域公共品牌,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质量安全向更高层次跃升。尤其是把“好粮油”产品遴选作为推进实施的重要环节,作为“实现粮食产业兴旺、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消费者得实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实抓细,持续推进。

强化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要求,结合山东实际,为确保遴选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确定由山东省粮食经济学会作为山东省“好粮油”产品遴选的组织实施主体,省粮油检测中心提供技术支持,省粮食和储备局有关处室负责做好联系指导工作。山东省粮食经济学会严格按照中国粮油学会《中国“好粮油”生产质量控制规范》及相关规定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专班,具体组织推动工作开展;各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涉粮社会组织相应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广泛动员、筛选和推荐企业积极参加遴选。

完善标准制度。省粮食和储备局高度重视产品遴选的制度建设和相关标准制定工作,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做好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开展产品遴选工作,指导省粮油学会认真研究,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多方进行意见征求,制定和印发《“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管理办法》(鲁粮经〔2020〕6号),积极研究制定年度遴选工作的意见,明确主体责任、组织程序和规程,为全省好粮油产品遴选奠定扎实制度基础。同时,依托省粮油检测中心的技术优势,积极制定发布符合山东粮油特色的面粉、挂面、馒头及花生油等9个“齐鲁粮油”产品标准,为产品遴选明确标准指标。

严格遴选程序。山东省的产品遴选工作得到了各市粮食部门和各遴选实施主体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全省粮油企业的积极响应。在遴选组织过程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规范遴选和审核,邀请加工、种植、财务、食品安全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产品申报材料进行严格专业的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核,根据“好粮油”系列标准,从五优联动“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和优粮优销”五个环节共计23个方面,对参选产品进行了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形成专家评审组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监督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提高产品竞争力,确保遴选产品品质。山东省专门研究制定了《“齐鲁粮油”公共品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齐鲁粮油”产品标识管理和使用规范,对入选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山东粮油的形象,着力打造“齐鲁粮油”招牌。例如,2021年12月对获得“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和中国“好粮油”产品进行市场抽查,共抽查19家企业28个产品,所检项目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另外,中国粮油学会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抽查山东“好粮油”产品,抽查结果显示山东“好粮油”产品质量品质符合标准。

据山东省粮食为和物资储备局仓储与产业处四级调研员陈书亮介绍,总的来看,“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以来,全省已遴选83家企业的148个产品成为“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2021年1月21日,中国粮油学会公布2020年“中国好粮油”企业产品名单,全国236个产品入选“中国好粮油”产品,其中山东37个产品(24家企业)入选(占全国15.7%);2022年1月18日,中国粮油学会公布2021年“中国好粮油”企业产品名单,220个产品入选“中国好粮油”产品,其中山东35个粮油产品入选,占比约15.9%。两年来共有72个产品获得“中国好粮油”产品称号,入选产品总数和单项小麦粉、挂面、花生油连续二年获得中国“好粮油”排名第一。

下一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还将认真总结前期“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经验,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进一步提高遴选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消费者增加了优质粮油产品供给,为百姓餐桌增加更多高品质粮油产品,满足人们为美好生活的需要。

[责任编辑:宋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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